註冊政策和流程
因義而饑渴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馬太福音 5:6
信譽良好
1. 在加拿大華文神學院卡爾加里和其他認可機構攻讀本科課程的畢業生,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就有資格獲得高級資格(有學分):
- 學生必須持有認可的本科學位。
- 學生必須在需要高級排名(有學分)的課程中獲得“B”(3.0)的成績。
2. 進入神學碩士課程、神學研究碩士課程和研究生文憑課程的學生可能有資格獲得高級資格(有學分)。
- 進入神學碩士課程的學生最多可以獲得四門高級課程(12 學分)。 具有深厚聖經或神學背景的認可神學或宗教研究本科學位課程的畢業生可能有資格獲得額外的三門課程(9 學分),總共七門課程(21 學分)的高級地位(有學分)。
- 進入神學研究碩士課程的學生可以獲得最多三門課程(9 學分)的高級課程。 具有深厚聖經或神學背景的認可神學或宗教研究本科學位課程的畢業生可能有資格獲得額外的兩門課程(6 學分),總共五門課程(15 學分)的高級地位(有學分)。
- 進入研究生文憑課程的學生最多可以獲得兩門高級課程(6 個學分)(有學分)。
3. 授予高級資格(有學分)和符合條件的課程的決定由註冊官酌情決定。
審核課程
1. 學生必須註冊才能旁聽課程。
2. 在旁聽任何課程之前,學生必須已被CCST卡爾加里錄取。
3. 希望將課程從審核更改為學分或從學分更改為審核的學生必須在添加/刪除期間內完成。
4. 審核的課程不授予學分。
5. 只能對課堂課程進行審核。
6. 必須出席。
7. 除非與導師安排,否則不允許參加考試。
8. 教師沒有義務評估任何提交的作業。
9. 學期結束時,成績單上將記錄“AU”(審核)的成績。
10. CCST卡爾加里學生在學位課程畢業后可以免費旁聽一門課程。
11. 修讀課程的學分學生將獲優先考慮。 旁聽學生可能會被列入課程候補名單。
12. 可能需要註冊官或講師的許可。
課程變更和退學
1. 在課程的添加/刪除期結束之前,可以在線或親自進行註冊更改。
2. 在添加/刪除期結束后,課程可能會被取消,直到放棄課程的最後日期。
3. 增減期結束后,學費按公佈的退稅時程表退還。 管理費不予退還。 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費用和支出部分。
課程註冊
1. 學生必須通過教務長辦公室或在線系統註冊所有課程。
2. 在校曆和網站上公佈的 8 月和 12 月日期之後註冊的返校學生將收取 $50 滯納金。
3. 課程的增減期過後,學生不得報名參加課程。
4. 國際學生必須使用紙質報名錶,並在提交給教務長辦公室之前簽署表格。
課程替代
在獲得教務長許可的情況下,有神學研究經歷的學生可能有資格用必修課程代替高級課程。
定向閱讀和研究 (DRR) 課程
定向閱讀和研究 (DRR) 課程允許學生在預定課程未涉及的特定興趣領域學習。
希望申請DRR的學生應儘早開始該過程。 DRR 請求的截止日期是每學期註冊截止日期前兩周。
所有DRR課程都遵守校歷的政策,必須在一個學期內完成。 所有DRR課程的政策:
1. 學生可以申請參加常規課程未涉及的特定學習領域的DRR課程。
2. DRR課程通常不能代替同一學年提供的現場課堂課程。
3. 學生在完成至少 15 個學期的常規課程作業並證明有能力進行獨立研究和寫作后,通常有資格參加 DRR 課程。
4. 正常的先決條件適用於所有DRR課程。 學生將完成給定課程領域的先決條件,這些課程的平均績點 (GPA) 至少為 3.0 (B)。
5. DRR 課程通常不對偶爾的學生開放。
6. MDiv 課程的學生最多可以參加 2 門 DRR 課程;MTS 計劃的學生最多可以參加 1 門 DRR 課程。
程序變更
學生被錄取通知書上註明的課程錄取。 決定改變課程、專業或專業的學生必須通過教務長辦公室申請,使用為此目的指定的表格。 在收到計劃變更申請后,註冊服務商將對其進行審查並做出決定。
學術規劃委員會或教務長保留要求或要求學生改讀文憑課程、其他學位課程或其他專業的權利。 可以根據上訴政策或學術上訴政策提出上訴。
重複課程
1. 只有在任何重複課程中取得的較高成績才會計入平均績點的計算。
2. 在重複課程中獲得的學分只計算一次。
3. 重複課程必須完整完成。
兩個學位/課程之間的共用學分
1. 學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學術課程。
2. 完成研究生文憑的學生可以將所有 9 門課程計入隨後的神學碩士或神學研究碩士課程。
3. 完成神學碩士或神學研究碩士的學生可以使用9門課程中的4門來獲得隨後的研究生文憑。
4. 完成神學研究碩士課程的學生可以使用18門課程中的9門課程來攻讀隨後的神學碩士課程。
5. 完成神學碩士課程的學生可以使用27門課程中的9門課程來攻讀隨後的神學研究碩士課程。
6. 同時獲得神學研究碩士和神學碩士至少需要 36 門課程。
7. 一旦授予神學研究碩士學位,學生不得“放棄”該學位。
成績單
需要成績單的學生應向註冊辦公室提交一份成績單申請表,該表格可在網站上找到,並支付郵寄費用。
入學時轉學分
在另一所認可機構完成研究生課程並希望轉入CCST卡爾加里的學生可能有資格獲得最多一半的課程要求的學分,前提是滿足以下條件:
1. 最低累積平均績點 (GPA) 為 2.0 (C)。
2. 課程的平均績點為 2.0 (C) 或更高。
3. 神學院的科目平行課程要求。
許可書 (LOP) 上的轉學分
希望在另一所認可機構學習課程以獲得課程轉學分的學生必須在向其他機構註冊之前獲得註冊處的許可書 (LOP)。 在其他地方完成的沒有 LOP 的課程可能沒有資格獲得轉學分。
- 要申請 LOP,必須向註冊官提交許可書申請以及其他機構的教學大綱。
- 選擇取代CCST卡爾加里課程要求的課程必須在內容和學術要求上相同。
- 在其他院校修讀的課程費用可直接支付給相關院校。
- 在課程結束時,學生有責任確保將課程成績的正式成績單發送給CCST卡爾加里的註冊處。
- LOP可以參加的最大課程數量如下:
- 五門神學碩士課程;
- 神學研究碩士課程四門;
- 神學碩士和研究生文憑的兩門課程。 入學時獲得轉學分的學生可能沒有資格通過 LOP 獲得額外的轉學分。
- 如果CCST卡爾加里目前提供相關課程,則不會發佈LOP。
候補名單政策
1. 由於課程的教學設計或教室的大小,課程註冊可能會受到限制。
2. 試圖註冊已滿課程的學生將通過在線註冊或由註冊辦公室列入候補名單。
3. 所有候補名單均以先到先得的方式編製和實施。 尋求旁聽課程的學生可能會被添加到候補名單中,但將排在學分學生之後的第二優先權。
4. 除非學生在候補名單上,否則不會向他或她提供空缺名額。
5. 根據注冊主任的決定,學生可以被安排在課程中,而不考慮候補名單的順序或限制。 學位要求和畢業的即時性等事項是這些情況下的因素。
6. 教師不得允許學生在候補名單程式之外註冊他們的課程。
7. 教師可能不允許候補名單上的學生上課,希望有空缺。
8. 教務長保留在課程的添加/刪除期結束前撤回正在旁聽課程的學生的權利,以便將該名額讓給希望獲得學分的學生。 在這種情況下,被註冊處退學的學生將獲得 100% 的退款。
9. 教師不得允許學生在未註冊學分或旁聽的情況下參加課程。
10. 付費學生的入學率將優先於免費旁聽學生(即畢業生)的入學率。
退學政策
- 選擇從加拿大華文神學院退學的學生必須填寫退學通知表。 學費退款以填妥的退學表格提交給教務長的日期為準。
- 對於在最後一天之後退學的學生,沒有成績單記錄,但在最後一天退課之前,成績單上將記錄“W”(退學)的成績。
- 在最後一天后退學的學生通常會收到反映退學時所評估工作的成績。 任何未完成正式退學程式而退學的學生,其註冊的所有課程都將被記錄為“F”(不及格)。
- 申訴將酌情進行審查,並且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書記官長。
- 在添加/刪除期結束之前,可以在線或親自進行註冊更改。
- 在添加/刪除期結束后,課程可能會被刪除,直到刪除課程的最終日期(在學術日曆中發佈)。
- 添加/刪除期結束后,根據公佈的退款時程表退還學費。 管理費不予退還。 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費用和支出部分。